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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私的父母?

噚日係網上面睇到有人有咁樣嘅論述,大概意思係:「父母因為自己『想成為父母』,而做咗人哋嘅父母,其實係自私嘅。」

我係度諗,其實呢個講法唔完全啱,佢講得好啱嘅係:父母的而且確係從自己角度出發去做人父母嘅。

但係呢個事實又係我哋生命之中不可超越嘅限制嚟。所以,如果話父母係自私,就係一個用帶有judgmental value去睇呢件事。

首先,一個生命點先能夠成為一個生命呢?一個人嘅出生係唔可能憑自由意志去成為自己嘅。一個人一定要由另外兩個他者(無錯!仲要係兩個唔係一個),同時間咁奉獻出一啲其身體嘅遺傳物質,人,先至有可能誕生。

換句話說,你有幾想成為一個人都好,你唔能夠憑一己意志成為一個有血有肉嘅人,你一定要「倚靠」另外兩個人嘅奉獻嚟幫你完成呢件事。而你亦唔能夠選擇由邊兩個人去幫你。

調返轉頭嚟講,一對父母亦無可能唔從「自己嘅角度」去生兒育女。佢哋只能夠喺自己角度去生仔。佢唔可能問咗你先:你想做男定女,然後至生你出嚟。

因為係你嘅「自我意識」存在之先,佢哋嘅遺傳物質(或者基因技術)已經幫你決定咗你嘅性別、膚色。

而父母一日唔奉獻出已經決定好嘅基因結合,仔女嘅「自我」亦唔存在,佢哋無可能去問一個未存在嘅意志佢想唔想存在。

所以父母的確係只能夠係自己嘅角度出發去生兒育女,無論原因係咩都好。作為人,我嘅自由意志亦必須接受「我」呢個生命嘅載體,係由他者嘅奉獻而嚟,無論原因係咩都好。

無論鐘意唔鐘意,呢個就係生命嘅本相。無論父母係點,佢哋點對待我哋,都改變唔到「我哋係由佢地而嚟」呢個事實。

父母就係只有喺自己角度出發,係因為佢哋只能夠係自己嘅角度出發去為人父母。

咁樣係唔係「自私」?就要觀乎「我」嘅judgement背後帶住啲乜嘢價值觀去睇呢兩個「他者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