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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非自願處男?

史柯西斯(Martin Scorsese)執導、於1976年上映的電影《的士司機》(Taxi Driver)中,孤僻的主角拜寇迷戀美麗女子貝斯,但貝斯拒絕了拜寇的求愛。拜寇從困惑轉至憤怒,對社會的種種怨恨也變得激烈。最後,他買了幾把槍,射殺了一堆人。

拜寇渴望跟貝斯在一起,卻憎恨別人「骯髒」的男歡女愛。他學識不高,一直在髒亂的市井混日子。對他來說,貝斯這類一身中產階層氣息的女子簡直來自外星;他無法跟她們溝通,不理解她們的想法,不能和她們建立正常關係。如果活在今天並有機會上網,拜寇應該會自認是個incel吧。

話說,什麼是incel?

我最近注意到這個字眼在外國媒體紅起來。原來,incel即非自願禁慾者(involuntary celibates)的縮寫,中文常譯成「非自願處男」。

簡單來說,incel是一個光棍男組成的網絡次文化,類似台灣論壇上的母豬教。Incel覺得社會歧視醜男,導致自己無法跟女人交往。可以說,incel的共同信仰是:男人生來不平等,女人是膚淺生物。如果是高富帥,就會有很多女人排著隊跟他上床;反之如果男人有先天基因「缺陷」不高不帥,又不特別有錢,就註定一輩子單身。

因為對虧待醜男的社會心生怨恨,有些incel選擇鋌而走險,做一鳴驚人的事。

例如2014年,美國一名學生羅傑在加州聖塔芭芭拉開槍濫射,造成6死14傷後自殺。羅傑行動前在網上發表遺言,說:「我22歲了還是處男,甚至沒吻過女孩。大學時大家在尋歡作樂,我卻在孤獨中腐爛。這不公平。女孩子從來不覺得我有吸引力,我不知為什麼。我將為此懲罰你們。」

今年較早,一名男子米納希安把車子撞向加拿大多倫多的人行道,造成十人死亡。他行動前在臉書上寫道:incel的起義已經開始,我們會推翻所有的查德和史塔希!

因為米納希安,incel正式從網絡邊緣走到大眾視野內。

米納希安說的查德、史塔希是什麼?在incel的世界裡,查德(Chad)就是高富帥,史塔希(Stacy)是只願意跟高富帥上床的漂亮女子。(除了斯塔希還有一種女子叫做貝基,她們因萬惡的女權主義而蔑視男人。)Incel覺得,女人跟醜男交往和上床本是天經地義,但查德搶走了醜男談戀愛和跟女人上床的權利,非常可恨;而史塔希對醜男不屑一顧,也恨可恨。當incel們擁抱非黑即白的世界觀,把一切問題都怪罪在女性和高富帥身上,也難怪有激進份子覺得應該暴力懲罰女性和情場上得意的男人,甚至有人呼籲醜男團結起來發動貝塔男起義(beta uprising)。

諷刺的是,雖然怨恨查德,不少incel還是病態地迷信健身和整容,來增加自己的女人緣。說白了,他們想成為他們所妒忌的查德。更諷刺的是,女人可以很外貌協會沒錯,但男人(包括incel)不也是都只愛美女大波女嗎?女人跟男人一樣有七情六慾,喜歡帥哥,喜歡結實的胸肌和屁股,這沒什麼問題。但很多女人也渴望找到適合相處一輩子的伴侶,因此決定一對男女(或男男女女)能不能走在一起久久的鮮少是外貌,卻往往是性格上合不合得來。

我想大家讀到這裡,應該都不認同incel扭曲的觀念。但我們必須正視這類思想的背景。何況,還有無數男人雖不是incel,卻可能因感情和生活上的挫折,覺得自己一文不值,這時就特別容易犯罪或擁抱極端觀點。

不管是東方西方,社會指望男人和女人有看似美滿的家庭,男人更要有事業成就,才能證明自己不是loser。對很多男女而言,過了一定歲數還單身很可怕。社會將不留情地點評那些光棍剩女,要他們隨便找個人結婚。我讀到一名中國單身漢告訴媒體:「承認單身,就意味着承認貧窮,無法吸引女性。這是令人無法忍受的恥辱。」

這多讓人心酸!窮日子不好過,孤獨也往往不好受,但沒什麼比丟失尊嚴更能壓垮一個人的鬥志。單身不是恥辱,它有時還是個選擇。不管是不是自願單身,很多不婚不談戀愛的人都把生命花在理想上,各自精彩。反之,很多有異性緣的帥哥美女感情生活卻不美滿,生活面對種種挑戰。

是的,世界不公平,每個人得到伴侶的機率和難度都不同。但我想除非男女比例嚴重失衡,多數人不是沒有機會。我活了這麼久的一個感想是:各種奇怪甚至糟糕的人都有人愛(我就是個證據!),如果是醜男,不妨努力給自己增值,讓女人覺得可靠或有趣吧。

寫這篇文章時,我在incel的論壇上考察,看到一名前incel發表的文字。他沒車沒房沒正業,禿頭矮小肥胖。但最近有身邊的女子說,她一直喜歡他,覺得他這樣就很好。「我很困惑,究竟是我找到了一個奇女子,還是我不如自己想像中那麼一文不值?」

「如果連我這等魯蛇都有人愛,也許你們也會有機會。祝你們好運。如果那女孩最後決定分手,並跟別人在一起,我也不會怪她。」

我衷心祝福他。希望他能在關愛中成長,成為更善良的人。